辦理個體工商戶注冊一定要有經營場所,因為經營場所是《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》第八條中規定的,應當登記的事項。注冊個體工商戶,地址需要商業地址,不過有些地方的不是商業地址也可以(需要街道辦開證明)。工商部門特許房屋使用用途為住宅的場所作為商業用的經營場所。
第八條個體工商戶使用全國統一的營業執照。個體工商戶可以根據業務需要,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領營業執照副本。營業執照及其副本,由縣級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。營業執照及其副本,由縣級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。營業執照副本,可作為簽訂合同、注冊商標等的合法證明;對從事客貨運輸、販運及及擺攤設點、流動服務的個體工商戶可作為營業賃證。
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區別